那個女孩,永遠不變。(第二章)
發文時間: 04/25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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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當小偷,當一個會偷心的小偷
隔天她真的回信給我了,就再早上上學的時候她將信拿給我,並且給了我一個微笑,這是我第一次那麼近距離的看著她的臉孔,心臟跳的比剛跑完1600公尺還快,心情整個就是愉快。
到了教室,我花了一秒將信拿起,花了三秒做了心理準備,花了五秒的將信拆開,花了十秒讀過一次,實際上是花一分鐘讀,因為我讀過又讀讀過又讀,呼了一口氣,因為幸好她寫的並不是「對不起,我並不想認識你」至少害怕這部分已經卸下了。
她的信是這麼寫的。
「 要跟我做朋友阿?
摁,當然可以啊!謝謝妳說我可愛^______^
」
雖然只有短短的幾個字,卻可以足以讓我開心個一個禮拜。
她的字跟名字跟人一樣的可愛,但她的字多了一種感覺,那感覺應該叫氣質吧!
「咦,回信摟!」翊愷看著我。
「摁,對阿!她把回信給我了。」我驕傲的說。
「那很好阿,加油!愛情傻子。」他哈哈大笑「記得追到她要請我吃一頓好料的啊。」。
追到她?我並不知道我會不會追她,應該這麼說,她不知道會不會讓我追。
這樣應該比較合理點。
我真的是一個愛情傻子,因為我害羞,不懂愛情。
害羞跟不懂愛情可能沒有關聯,但你害羞卻想懂愛情的機率小之又小吧!
有人說如果你想懂愛情那就談個轟轟烈烈的戀愛吧!
但這從沒被證實過。
因為就算談了個轟轟烈烈的愛情,還是有些人不懂愛情。
我嘗試著面對面與他說超過五句的話,五句就好。
可是始終我連一句話都說不成,只能在她隔壁像個偷虧狂一樣看著她,可是我不想當偷窺狂。
我想當小偷,當一個會偷心的小偷。
因為不敢和她面對面說話。
所以我跟她幾乎都是用信來取代我們的聯絡方法。
每節上課就是寫信。
下課就是送信。
而且每次我都會將信折的很好,讓我看起來就像手很巧的男孩。
可是我手並不巧,我只是刻意將它折的很好。
我們聊的範圍很廣,從旅遊到電視綜藝節目。
無所不聊。
就再我覺得我們好像很熟的時候,是我自己覺得。
我看到她開始打招呼,她下車時跟她說再見。
面對面說的話從一句都沒有的狀態下變成了五句、十句。
漸漸的我們暢談了起來。
那天。
我拿信給她,並在樓梯口聊了一下。
很像小情侶會做的事對吧?
可惜我們不是情侶。
「嗨,我最近看了一部偶像劇「我在墾丁,天氣晴」,很好看哦。」她雙眼看著我。
她的眼睛好大好迷人。
我承認我被迷上了。
「摁摁,昨天的中華職棒聯盟興農牛對兄弟象也很好看欸,尤其是張泰山的逆轉全壘打,深深打到我心坎底,還有鄭兆行的三壘安打…」我眼睛不敢直視她。
她並沒有打斷我,並且讓我一直說下去。
因為我害羞,導致我腎上腺素直速竄升,我根本不知道我說在什麼鳥。
只知道我像個棒球賽的球評似的。
一直講下去。
當然她也安靜的聽我說。
「妳喜歡看棒球啊?」她雙眼還是看著我。
「摁,很喜歡,我是興農牛的球迷哦。」我抓抓頭髮,眼睛還是不敢直視她。
「我也看過幾次,可是都是瞎看,因為我不懂棒球的規則。」她笑笑的對我說
「我只知道球飛出去被接到叫接殺,打鐘摟,你快進教室,我可不想你被罵。」
去妳的鐘聲,我跟她正聊的開心。
就被鐘聲給她打斷了。
你看吧,她總是那麼樣的體貼。
那麼的討人喜歡,我不被她迷上才怪。
體貼這部分先除外不講。
光是她的笑容就可以打敗蒙娜麗莎了。
我邊唱著改編歌邊走進教室。
姿屏好正,姿屏好正,對我來說達文西算什麼
姿屏好正,姿屏好正,對我來說蒙娜麗莎算什麼。
「埃唷,開心的咧,真是容易滿足的傢伙。」翊愷向我走來,並且將他的手搭在我肩膀上。
「廢話,你第一天認識我嗎?」我將他的手撥開。
「你有沒有跟她告白了啊?」他再次的將他的手搭在我肩膀上。
「告白?還沒欸…」我搖搖頭。
「快去告白啊,不快去等著她死會嗎?」他好像看起來比我還緊張的。
告白嘴巴說說當然簡單,但實際上好像很困難。
為了告白這件事使我徹夜難眠。
我不知道是不是應該對她告白了。
如果告白被拒絕了,我跟她之間會不會有尷尬存在著。
我想起了翊愷的話。
如果都沒有告白,難道要眼睜睜看著她死會嗎…
我起身開始寫著給她的告白信。
將桌燈打開,拿起筆,桌上放好了一張紙。
一切就緒完畢。
但是就是不知道從何下手。
我從時鐘顯示著8:45分開始時,到9:30。
我只寫了「姿屏」兩個字。
你們盡量笑吧,因為連我自己都笑了。
這封告白信我從8:45分寫到11點12分。
終於將它完成。
我開始不經意的自豪起來。
姿屏:
認識妳我真的很開心。
妳的身影已經佔據我生活的三分之一。
我不時的找話題與妳聊天。
去喜歡妳所喜歡的。
我們交往吧。可以嗎?
{妳的笑容,我的告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