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某天我遇見了妳
那時我們還不認識
那時妳是屬於他
當時我對妳是有感覺的
只不過我不想橫刀奪愛
這樣對妳我他可能連朋友都當不成
那天你要離開回去工作
妳傳了封簡訊給我
妳說謝謝我
我回了妳謝我什麼
昨天的事
開始每天都瞎聊著
對妳的感覺越來越清楚
我迷惑了是否愛上妳了
就這樣一直帶著迷惑
有天我說出口了
但是我卻對不起了朋友
後來他們分手之後
原因也是我這第三者的介入
過了那麼久
我還是一個人
那段日子我想我是開心的
現在我想去重新追求
那天我無意中看小說
神給了我許一個願望的機會,我該對牠說什麼呢?
那時候看到我把這段詞打在即時通的狀態
很多朋友都密我問說我的願望是什麼
那時候我很猶豫不知道要許什麼願望
現在我明白了
神我要許的願望是:讓我愛上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