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男孩本來說九日要與女孩談條件並簽字的
但...男孩就在九日當天食言了 他什麼也沒跟女孩說就直接爽約
一直到中午時分 女孩打電話給男孩時
他才一接通就說 他還在家 不想北上了
女孩問 為什麼 不是都說好了嗎
男孩說 因為我不想簽字了!然後就「啪!」的一聲 掛上了電話
在電話另一頭的女孩 當場為之氣結
女孩的家人都告訴女孩「還是要想辦法讓他願意簽字
不然再這麼拖下去 吃虧的還是自己 畢竟是男孩並沒有對不起妳
而且現在離開家的是妳 只要兩年的時間一到
他就能上法院告妳未履行同居義務 這樣妳不僅分文未取的帶了兩年的小孩
屆時連小孩也都有可能不屬於妳了」 女孩聽了這番話 無助的大哭了起來
這幾天 她也因為這件事一直睡不好 不料 屋漏偏逢連夜雨
未滿月的寶寶也莫名的受到驚嚇而哭鬧不休
現在就連一歲多的小寶貝也時常因夢靨而驚醒
好不容易寶寶的事情都處理安置完了 又想起那該死的男孩說的話
女孩心裡也知道拖時間對自己與小孩都不好
可是她真的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麼做
於是我便主動的幫她上網詢問相關的法律問題
過了好幾天 男孩終於找了律師北上與女孩正式簽字
女孩沒掉一滴淚水 很勇敢的跟律師說明她的要求
但也許是女孩對法律的認知不夠 語調上有些激動
男孩聽了 居然在一旁竊笑 似乎是在嘲笑女孩對法律的無知
也不看看現在是什麼情況 真搞不懂這小子是在笑啥小意思的
在一旁身為第三旁觀者的我 真的很火大的想轟他一巴掌
後來花了約莫一小時的時間 好不容易所有的事都完成了
結果男孩的家人做了一件讓我超級火大的事
那男孩的媽媽 居然跟女孩要回她結婚時送給女孩的金飾品
雖然她只是小小聲的跟男孩說 但卻很不巧的剛好被我聽到
我開始狠狠的瞪著那個棺材都進一半還這麼不懂世事的男孩的娘
等到男方的人全部離開後 女孩 還是忍不住眼眶的淚水
她 什麼都沒要 只要了小孩… 她 為了兩個寶貝 甘願失去一切…
她 要向那個男孩證明 少了他的存在 她一樣會過的很好
從離婚到現在 近四個月的時間 男孩從來沒來看過小孩
前幾天八八節 那男孩傳了通簡訊給女孩
上頭說道:他想來看小孩 希望能帶女孩及小孩一同出遊
女孩看了 只是淡淡的回覆 請依離婚協議書上的探視權做
否則我有權要求取消你的探視權!
後記:女孩現在過的很好 小孩雖然頑皮卻也懂事
她為了她最愛的小寶貝 賠上了她一輩子的幸福
她現年才23歲 希望她能勇敢的面對未來的漫漫長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