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希,告訴我什麼是愛,好嗎?」
美希,我的第一任女友,
有著一頭烏黑亮麗的長髮,
有著一雙炯炯有神的眼睛,
有著一顆獨一無二的真心,
很美。
「愛就是兩個人相愛又信任。」
「那喜歡呢?」
「喜歡就是一個人的欣賞或暗戀,如果不在一起也能說是眷戀或是曖昧。」
「噢。」
「幹麻突然問這個啊?」
「我好奇阿,那我們是愛摟?」
「唷?難道你不愛我噢?」他敲了我頭頂上的安全帽一下。
「我有這樣說嗎?我愛妳。」
「嘻嘻。」
機車上,緊緊相依的兩個人。
我們不分開,好嗎?
「叭!!!!」
計劃永遠趕不上變化。
* * *
「我還在想念她。」炎凱翔。
「該放的總是要放,你這樣總是想著她也不是辦法阿,你只會把自己傷的更重。」我。
「難忘阿。」
「一半留著吧。」
「啥?」
「回憶阿。」
「摁?」
「但你要答應我不能再重傷自己。」
「妳傻子阿?」
「你罵屁阿!我好心關心你欸!」
「謝謝妳。」哽咽。
「想哭就哭吧,哭出來會比較好一點。」
* * *
摁 我是個貧窮的人。
所以玩個幾天就要回去了。
「下次帶多點錢再出國。」
「你就不能在我要離開時說點好話嗎?」
「摁,好話,我說完了。」
「你這小子。」
「好啦,老話一句,下次多帶點錢。」
「我會記得啦!」不耐煩。
「下次要再來玩噢!我會當你最稱職的導遊。」
「你稱職?我笑了。」
「多帶幾個妹來給我看看。」
「果然別有意圖。」
「好啦!真的,再見了。」他摸摸我的頭。
「掰啦~」
掰。
* * *
「很好,我大概記起來炎凱翔是誰了。」我坐在床上自言自語著。
「回個簡訊吧!」我心想。
謝謝:D
但我沒有完全忘記你噢!
雖然我用了很~~~久的時間把你記起來:))
搬到台灣哪阿?
要見面嗎?
我很閒。
「鈴~」簡訊。
想說妳這無知的女人會忘記我的說。
基隆阿,妳不是也住基隆?
整天混吃等死當然閒。
明天十二點大麥見,好嗎?
「我這無知的女人?我整天混吃等死?你很好,給我記住。」火都來了。
* * *
-太陽公公出來了,藍天藍,白雲白,天線寶寶出來玩了-
不好意思,我的鬧鈴有點腦殘。
不過每次都是被笑醒,哈哈。
嘖,十一點。
真想一路睡到下午四點。
梳洗好之後搭著104的公車前往大麥
( ※ :基隆市區的大麥當勞,因為有兩家麥當勞,所以都以小麥大麥稱呼。)
穿過一個個陌生的身影,
掃過一面面陌生的臉孔,
略過一顆顆陌生的心。
大麥。
「該死,好死不死挑四樓的位子幹麻啊?!」我心底咒罵著那個還是很陌生的人物。
「嗨~」一個男人碰了我肩膀一下,我回頭。
「........」
「?」
「你是誰?」
「笨蛋!我是炎凱翔阿!」
「........」我左看看右看看。
「你是在懷疑我嗎?笨蛋。」
「真的是你?你去整形噢!我都認不出來了。」
「整你的頭,這叫自然帥。」
「往自己臉上貼金。」
就這樣我們聊到了晚上六點多,
沒想到我跟他的話題可以那麼多。
我說他阿,一樣白痴。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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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發言:
好啦 這篇很少很爛- -
我沒梗了麻~(燦笑)
希望大家多捧場: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