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如果A把FB的神魔帳號賣給B,B又賣給C,A可以再拿回來嗎?不是用8591或其他交易網站,是用訊息賣的
如題 如果A把FB的神魔帳號賣給B,B又賣給C,A可以再拿回來嗎?不是用8591或其他交易網站,是用訊息賣的
賣給別人了還要再拿回來,意思是想要盜帳號?不論是怎樣,只要有出售紀錄,A販售過的話,A就不能再度販售此帳,不然會被封鎖
會觸犯法律問題或條文嗎?賣FB帳號時就只有把帳號密碼用訊息傳給B然後B把1500的點數號碼+密碼給我沒有任何切結書或保證書,單純用訊息交易,B賣給C時應該也一樣,那可以拿回來嗎?拿回來會出事嗎?
刑法358、369跟切結書還是什麼保證書無關法律只看重事實你跟B的交易是事實那麼帳號使用權就不是你的同理B賣C也相同你想要不經過C同意拿回來就是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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