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後來我把他罵我的字語全拍了下來 而且我送去了網路警察那 結果呢~~
他呀~~一天到晚被接受管訓外加警告 不准再有此發言以此對別人有此攻擊 若再有此事伋生會以法來半理!!
再來呢~!有一天我在某某地遇到了他 他是一樣 哈 被我拍下來了
我就跟我之前同盟的一位朋友說了 他這下死定了
那位朋友不了解為何我會如此說
而後來 我收到了法院的通知要出庭 哈哈~也就是我跟他的事
他被判要給我精神上之補償
當時法官問我 要私下和解嗎 我說 不 我要他付出代價
法官問 那要多少呢?小姐! 我直接回答十萬新台幣 <當時在心中想怎可能他會答應呀 指法官>
但而後來法官卻說 恩 合理 因為這位加害人己造成妳的心理上的損失不為過 所以拉~~我得到了新台幣十萬
但~~我心中卻不開心 因為玩是要開心為何要如此呢?
後來我把那些錢全數捐給了孤兒院 當做是我的一點點小小的貢獻吧 ^^
但不知以此我的做法大家是否認同呢??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