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樓 2011-01-09 03:40:44 Re:被盜帳後報警抓到人之後續賠償問題
直接跑法律訴訟,這是刑事訴訟,刑事訴訟法規定,告訴乃論罪。告了吧,對方父母既然又不明理,再加上民事訴訟,跟他索賠,記得勝訴方好像不用付錢,由敗訴方支付,勝訴方可能只要繳請律師費用。另外補充「訴訟救助」幫助無資力支付訴訟費用之人,在具備法定要件的情形下,可以暫緩繳納訴訟費用由進行訴訟行為,待勝訴後再向對方請求所有訴訟的相關費用。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07條第1項「當事人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者,法院應依聲請,以裁定准予訴訟救助。但顯無勝訴之望者,不在此限」
依107條第1項所規定之法定要件應該要有:
1)當事人需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
2)需由當事人聲請
3)訴訟非顯無勝訴之望者
只要符合以上法定要件,即可聲請訴訟救助。
至於要聲請可以言詞或書狀的方式向法院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