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收到警察通知單要求我到警察局說明因為是之後才要去說明的 所以先用電話詢問一下大致是甚麼事情警察說明是我的英雄聯盟帳號 有在網路在罵人的情形事情發生是在11/6號該帳號在遊戲內罵人不過那隻帳號我在11/4號就已經售出了
不過這些事情是我到時候還必須大老遠跑去台北陳述的 本人住在屏東
至於為什麼警察能找到是我呢...我想大概就是當初我辦帳號的時候 打了真實姓名 身分證的關係吧.....所以我想請問一下我後續的處理方法應該怎麼辦如果當初購買我的那位買家 以後又繼續辱罵別人 被告 那上面的資料還會是我的 警察還是會找上我我的解決辦法只有跟該買家協商 買回原本的帳號嗎?
順便問下 所以我玩遊戲是不是 我只要用假姓名 身分證 我會比較安全 如果賣出帳號後 警察找的方式就是用IP定位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