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擾了各位 我是賣家,賣了一個物品給一位A買家狀態(移交中),但物品也還沒給買家,原本約定好當天6/23晚上12點交易物品的,(但被放鳥)隔天早上10:30A買家下標付款了,但她人在上班中,所以約晚上交易,但中午A買家臨時要交易,那時我人外出買飯去,就約晚上7點在當天早上有另一位B買家又收購我8591全部的商品,而且馬上就可交易,我就想說分開賣麻煩,於是就轉賣給了B買家,後面告知A買家無法交易,有另一位買家要全部收購但A買家堅持不肯,我也答應賠償他遊戲幣,也將評價權交給A買家,但A買家堅持提告.. A買家說:(後續責任。你自己承擔 ,這是有民法責任,到時候。簡易法庭見)商品也並未跟A買家交易成功而我賣家就沒有取消交易權力嗎? (取消還要被告,有這種事= =?)
重點是!!這位買家前幾個禮拜還有跟我買物品 我還給她殺價了結果說沒現金 又讓我等了他幾天你說這人心 怎麼...
各位大大幫解答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