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去年的時候買了1組帳號這是上面的資訊:
此帳號首次在8591出售 (帳號交易記錄於2010年5月19日起開始計算)
職業:.
等級:.
性別:男生
註冊資料是否真實:真實
官網密碼是否可更改:可以更改
保鏢卡/安全卡/防盜卡: 無綁定
能否提供帳號切結書: 不能提供
ID是否不雅:否
是否為一手帳號:一手帳號
上面表示無論是8591所認定的、還是賣家(先稱他為B)自己所勾選的"一手帳號" ,都表明這是一手帳號
他在交易過程中也沒跟我說這是2手帳號,後來大概在去年12月時,我在遊戲中遇到一位自稱為此帳號的擁有人
他說他也是買這個帳號的人,然後去年被盜
後來我跟他表明我也是買的,我可能也是受害人
後來我協助她報案,我先稱那個人為A
後來警察找上門 要我去桃園(我住台北)作筆錄說有人(大概是A)控告我盜帳號
我也向警察提出相關購買證明
就在上個禮拜我收到傳票 要我去桃園地院偵查庭作證人
警方找到主使者了,也就是賣家B,他一物兩賣
出庭時我站在他旁邊,他當庭認罪,跟檢察官說:"他帳號是跟別人買的 然後再一物兩賣"
這代表說,其實這是3手帳號
後來我跟他要求說,我要把帳號退給你,錢環我,他拒絕,他說我沒有損失,因為帳號還是可以用
我聽到這裡有點不爽了 ,因為這是3手帳號,你當初跟我說這是1手
而且我因為在遊戲中遇到A,他一開始遇到我的時候以為我是B
他到處抹黑我、謾罵我(這我不怪他),使我心生畏懼,不敢繼續玩而也因為檢方介入,所以我將近半年都沒使用該帳號
請問 如果我要告他是否可以用詐欺(這是3手他跟我說這是1手)+上民事求償(精神損失、不能用帳號損失、來回跑2趟桃園+時間+請假)
麻煩各位懂法律的大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