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六
我逃家了
原因因為我被家人打、被家人罵
算是構成家暴了吧(長期這樣下來)
我跟著男朋友逃到了台中
他安排我在旅舍(一晚六百)
不錯的小旅舍...
男朋友比我小兩歲,不能外宿
所以一天中最多有半天時間他能來陪我
但他一走
我就開始哭了
我害怕被臨檢
也害怕搜尋電話
當下就是不想回家
但
錢,
是個很大的問題
昨天(8/9)男朋友的媽媽知道我的存在
表面上是說 不反對我跟她兒子交往
言下之意...說我毀了她的兒子,毀了她的家庭
也對...比她兒子大兩歲,
又因為自己的私事來投靠他
但,
他願意來嘉義帶著我逃跑讓我很感動
明知到會被罵,也明知道長期這樣下去不是辦法
但,我很愛他,無法自拔的
8/9 晚上十點多 警察帶我去警局(我媽報失蹤人口)
那天打給我跟男友共同認識的朋友請他幫我轉達我男友
我被帶回嘉義了...
一路上一直哭
喝著他幫我裝的礦泉水
戴著他送給我的情侶戒
吃著曾一起吃的洋芋片
看出發在火車拍的照片
想著他的溫柔體貼懷抱
聽著他說喜歡的那首歌
真的不強求什麼了......
只要彼此相愛
我願意等他成年
他願意等我畢業
中間的淚水可能有幾百頓
但,
管他的!
朋友傳他的話給我
說他真的很想我、很愛我
8/9那天他被家人強帶去 奶奶家
連最後一面都沒看到...
真的...
其實在警局哭真的很蠢很蠢
我...
回家(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