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多月前跟一位賣家買兩個帳號 有拿切結書
但一個帳號是他本人身分證創的 另一個適用產生器創的
我請他切結書2個帳號都寫上
結果產生器創的那個帳號一個禮拜後突然被停權
打去遊戲客服問回答是該帳號"去年"有用"手機購點"
帳單到現在都欠繳 所以停權帳號 直到繳費完聯絡客服才開通
請問各位大大
1.遊戲公司因這個原因停權合法嗎?手機購點不是歸給電信公司管?
2.事後聯絡賣家都說會去繳 但一直拖延說沒錢 一問之下帳單有$15000 但那支手機他早已沒用 假設他一直不繳 會如何?
3.最後的手段我是打算報警 畢竟切結書都有 但假設問題1遊戲公司已經違法 那也不用這麼麻煩 請問該準備哪些 流程上要怎麼做呢?
感謝各位大大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