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大 喵大 算ㄌ 國中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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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是一個匿名的虛擬空間,任何人都可以在網路上想做什麼就做什麼線上遊戲、BBS站、討論區、家族留言版、MSN、ICQ以及網路聊天室等,在這些提供網友互動的園地裡,經常可以看到網友們留言互打「筆戰」,也會看到某些網友們出現較為激烈的言論,甚至於涉及人身攻擊、辱罵或誹謗他人;或是傳播子虛烏有的事情,造成他人的名譽受損,您也許會認為:「反正我只是坐在電腦桌前,沒有人知道我是誰,當個『小白』或『廖北鴨』又不會怎樣!」,這樣的行為很有可能會觸法呢!
刑法對於誹謗行為是有處罰規定,在第三百十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因此,您可別認為誹謗他人是理所當然的喔!
網路上公然侮辱或者毀謗他人是否會成立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及第310條的毀謗罪?這兩個部分必須依照具體情形來判斷,公然侮辱或毀謗都是貶損一個人在社會上的評價。
. 所謂的公然侮辱,是所為的侮辱行為,沒有涉及事實陳述,例如大罵幹x娘、白癡智障...等。
. 而毀謗則是帶有具體事實的陳述,例如陳述某人是同性戀、與某人有通姦行為、竊盜、詐欺..等。
關於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及第310條的毀謗罪,侵害了個人法益,是屬於犯罪行為,司法機關是有追訴犯罪的義務,因此只要檢具相關犯罪事實,向檢察署或是警察機關提出告訴,檢察署或是警察機關就會發動刑事訴訟程序,將犯罪行為人揪出來,追究他的刑事責任。 另外在網路上公然侮辱或毀謗他人,在民事方面是侵害了他人的人格權【名譽】,因此被害人可以依民法第18條、第184條、第195條,請求損害賠償。
. 另外在網路上公然侮辱或毀謗他人,在民事方面是侵害了他人的人格權(名譽),因此被害人(若所陳述被害人的說明為事實則不成立)可以依民法第18條、第184條、第195條, 請求損害賠償。
刑法對於誹謗行為是有處罰規定,在第三百十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因此,您可別認為誹謗他人是理所當然的喔!
網路上公然侮辱或者毀謗他人是否會成立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及第310條的毀謗罪?這兩個部分必須依照具體情形來判斷,公然侮辱或毀謗都是貶損一個人在社會上的評價。
. 所謂的公然侮辱,是所為的侮辱行為,沒有涉及事實陳述,例如大罵幹x娘、白癡智障...等。
. 而毀謗則是帶有具體事實的陳述,例如陳述某人是同性戀、與某人有通姦行為、竊盜、詐欺..等。
關於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及第310條的毀謗罪,侵害了個人法益,是屬於犯罪行為,司法機關是有追訴犯罪的義務,因此只要檢具相關犯罪事實,向檢察署或是警察機關提出告訴,檢察署或是警察機關就會發動刑事訴訟程序,將犯罪行為人揪出來,追究他的刑事責任。 另外在網路上公然侮辱或毀謗他人,在民事方面是侵害了他人的人格權【名譽】,因此被害人可以依民法第18條、第184條、第195條,請求損害賠償。
. 另外在網路上公然侮辱或毀謗他人,在民事方面是侵害了他人的人格權(名譽),因此被害人(若所陳述被害人的說明為事實則不成立)可以依民法第18條、第184條、第195條, 請求損害賠償。
怎麼一段時間沒來討論區晃....
出現了一各會讓長輩蒙羞的瘋婆娘....
打的話真的很不堪入目
我在想~~~
如果我女兒這樣的話
我會先把她掐死 我在去自殺....
省的丟了祖宗十八代的臉....
我會無顏面對我家的老祖宗=ˇ="
出現了一各會讓長輩蒙羞的瘋婆娘....
打的話真的很不堪入目
我在想~~~
如果我女兒這樣的話
我會先把她掐死 我在去自殺....
省的丟了祖宗十八代的臉....
我會無顏面對我家的老祖宗=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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