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好@@
真好@@
中獎人 要付稅??
要上台北公司領取獎品??
要上台北公司領取獎品??
樓主回覆 2009-07-22 13:42:55
您好~
本活動為機會中獎活動,依所得稅法之規定~
若累積中獎價值超過20,000元整~
中獎人須自行負擔10%之中獎所得稅~
本次活動獎品IPHONE價值超過20,000元~
若有中獎,則需要繳稅唷~
本次活動規定中獎者必須親領獎品唷~
祝您好運~
沒有我 = = (失望中.......)
恭喜~~那下次換我摟!!哈哈~~
沒買到 =口=
等下次 XD
等下次 XD
俗話說該死的不來
埃=ˇ=
命阿!命阿!
埃=ˇ=
命阿!命阿!
怎麼不是我 我買了0張 還不會中 XD 8年都沒重過獎
恭喜..^^
機率好低~~不過加油囉@@"
恭喜^^
對了如果中了要去台北哪裡領阿~~~~
我住南部的說= =
我住南部的說= =
樓主回覆 2009-07-22 13:45:37
您好~
本公司地址:臺北縣三重市重新路5段609巷4號10樓之9
若您有中獎,請先與客服中心確認親領獎品之相關事宜~
祝您好運~
QUOTE:
作者:8591客服天使 回覆日期:2009-07-20 18:02:37
相關連結:
活動辦法>>
溫馨提示:
1、若您發現自己中獎,請馬上使用線上申訴聯絡客服中心辦理領獎手續;
2、因獎品價值較高,請於中獎名單公佈日起20日內前來本公司親領獎品,否則將視為自動放棄領獎;
3、前來本公司親領獎品時請提供您的身分證、健保卡(或駕照)辦理領獎事宜;
4、親筆填寫一份《中獎領獎確認書》(樣本由本公司提供);
5、若中獎者未滿20歲,還需請法定監護人親筆填寫一份《法定監護人切結書》(樣本由本公司提供),並附上法定監護人的身分證資料;
PS:法定監護人一般指得獎者之父親或者母親。
6、本活動為機會中獎活動,依所得稅法之規定,累積中獎價值若超過1,000元整,將列入中獎者個人之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若累積中獎價值超過20,000元整,中獎人須自行負擔10%之中獎所得稅(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繳20%稅金)並配合本公司辦理代扣繳相關事宜,需簽立中獎領獎確認書,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供本公司向主管機關進行年度列單申報作業,本公司將於次年二月十日前寄發免扣繳憑單或扣繳憑單予中獎人。
討厭 我也要啦><
QUOTE:
作者:451411 回覆日期:2009-07-20 18:56:00
稅還要中獎人自己付嗎???
對喔
要自己付稅
我買了12次點卡 也沒中半個 嗚嗚.......
我也想要分點好運氣........
我也想要分點好運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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