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我找到相關的新聞
但如果在原本的地方用「回覆」的
字會太小 眼睛會比較不舒服(?)
所以Po在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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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用照片犯法了吧!!
要告也能告吧!
以下是轉自知識+的回答。
1、按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規定,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如果確實未經著作權人同意,而重製他人之美術著作,是可能構成犯罪的。由於您的朋友並不是直接拿該圖片重製販售,應不致構成著作權法第91條第2項,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就刑度而言,第91條第2項處罰較重。
2、當然,著作財產權人必須證明他是原創作人,或是合法取得原創作人的授權。換言之。著作財產權人必須證明他適法取得著作財產權。
3、如果您的朋友使用完全相同的圖片,那麼可能很難主張是自行獨立創作,沒有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因為依據最高法院之見解,著作財產權人必須證明疑似侵害人有(1)接觸著作財產權人之標的(2)兩者實質近似。如果兩個圖片完全一樣,侵害人主張沒有接觸著作財產權人圖片,其必須提供更多的資料以說服法官,否則很難主張他沒有接觸著作權人創作之圖片。
4、除了前開所提之刑事責任外,如經法院認定構成侵害著作權,您的朋友還可能面對民事求償。圖片其價值多少,須視其是否為名家之創作?是否有足夠藝術價值等因素而決定。也就是說還是受到市場機制的左右。但因為您的朋友面臨刑事責任,對方的說法是有一點以刑逼民的意味。
5、按著作權法第88條之規定,如被害人不易證明其實際損害額,得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在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酌定賠償額。如損害行為屬故意且情節重大者,賠償額得增至新臺幣五百萬元。所以,如被害人難以證明其實際損害額(圖片授權市價),則由法院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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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給妳參考哦!
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
就算真的沒有要提告
也要注意 先把對方罵人及盜用照片的畫面截取下來
(先做備份!)
跟他們說 給你們機會 不把握
那就訴諸法律吧! (嚇嚇他們 但不能威脅)
最後第5點
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酌定賠償額。
如損害行為屬故意且情節重大者,賠償額得增至新臺幣五百萬元。
害我突然很想追究 之前盜用我照片的人 =ˇ=a
我要提告他的話
我自己本身也要花錢嗎QQ?
看著那些密密麻麻的文字
害我突然好想告他喔....XD
我是在知識+找的!
有另一篇可以參考哦!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7021703357
他的狀況跟你很類似!
一樣和網友有口角
然後壞網友到他部落格
複製照片貼在版上
然後還合成
除了違反著作權法 還有偽造文書的刑事責任哦!
所以 快把他的那些舉動照下來!
先留證據 再慢慢想要怎麼報警、求償、懲罰他 0.0
還有另一篇 @@”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8061904490&q=1508040403799&p=%E7%9B%9C+%E7%85%A7%E7%89%87
有一位NORYTA 大大有回答:
首先你必須先蒐集證據
能拍的能印的全部都要印下來
法律講求證據沒有證據一切免談
再來就是去報案
可以依網路警察尋找IP
然後看你要和解還是要告
我有拍到那個人開聊天室的照片還有他公會圖放我照片的時候
只有他id的話可以當證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