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
作者:1562526 回覆日期:2012-03-20 23:09:42
證據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
只是輔助案件成立與否
有交易金錢就已是完整的證據了
沒有其他證據完全不是重點
重點是他收錢了沒給東西
這才是重點喔
他是被盜回 又不是沒給@@這位大大你的邏輯怪怪的噢
QUOTE:
作者:1562526 回覆日期:2012-03-20 23:09:42
證據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
只是輔助案件成立與否
有交易金錢就已是完整的證據了
沒有其他證據完全不是重點
重點是他收錢了沒給東西
這才是重點喔
QUOTE:板主是有拿到東西又被盜回
作者:1562526 回覆日期:2012-03-20 23:26:22
只問結果不問過程
結果他有拿到東西嗎?
結果不是只限特定時間的好嗎....
不要一直讓那2張紙遮蔽你的雙眼
拿開世界還很大
路很寬 很多路可以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