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好無聊唷!我就想打這篇文章 請大家以平常心看一個故事
在我小時後 我家是大家族三代同堂 住很大的三合院
我家中有4個叔叔 3個姑姑 我的爸爸是老大
他年輕時候愛完愛賭博又染上毒癮 我的親生媽媽是台北都市人
我爸也不知道怎麼把我媽騙到鄉下結婚的
但是我爸都往外跑 我媽都自己在家裡 最後承受不住壓力 就再生我妹滿月後 就跑了
再也沒看過我媽媽了~~
我記得我有記憶的時候 我爸不常在家裡 可是每次只要回到家裡把我門姊妹兩帶出去
回來都是會少一個回來 因為我的爸爸缺錢就把我門賣掉了
然後我的奶奶就要去農會 借錢把我門贖回來 不然就是我的爸爸偷拿家裡的地契 去便宜變賣現金
最後我的阿公就是被我爸爸氣到腦中風往生了
由於我有這樣子的爸爸 小時後我和我妹妹總是被鄰居指指點點 說一些很傷人的話:有這種爸爸生出女兒也沒多好
而我的叔叔每次都會找我門姊妹麻煩 只要假日的時候就是要去山上工作 家中有6甲地 一年365天總是有做不完的工作
只要做不好 就會被吊在大樑上打 到現在我的背還是有那小時後的傷口
記得只要過年的時候 我和我妹妹都躲在房間裡面 因為爸爸也不會回來 我們都是沒有新衣服 也是沒有紅包 ...更不用說有放鞭炮那種樂趣
叔叔的小孩都有穿著新衣服 奶奶就算買了新衣服 也不會讓我們穿 因為叔叔有警告奶奶 如果拿給他的錢花在我們身上 以後都不拿錢給我奶奶了
因為有這種爸爸 在家中總是那麼沒地位 因為有這種爸爸 連走出去鄰居都冷言冷語 因為有這種爸爸 讓我在學校總是被同學笑
因為有這種爸爸 讓我和我妹妹都沒有母愛 當時我門姊妹倆 只能對他有一個恨字
在我國中畢業的時候 我和我鄰居借到600元 坐了火車去台北 想說台北因該可以賺很多錢
但是沒想到光是做到台北的火車站就花了我500多的車資 只好當晚睡在火車站的椅字上
我一直想該怎麼辦 我就看到我口袋的零錢 打了公用電話給我遠親的表姊 想到他在台北作美髮
我打過去 電話通了 表姊也給我去學美髮.那時候的我 最大的夢想就是能學到一身好技藝 以後賺大錢
但是不到一個月 我的親生爸爸找到我了 把我抓回去
他說 以前奶奶和農會借的錢要還了 不然土地會被查封 叫我隨便嫁一個人拿聘金來還債
當時的我根本就不願意 我也不喜歡那個男生 但是我的爸爸用他是監護人 我又未滿16歲 他就硬是強強把我押去嫁給別人
那時候我的奶奶生病在床上根本不知道這回事 我就是那樣子被迫嫁去對方的家裡 『20萬就買斷我的人生和夢想了』
最後我到那家裡 那裡的爸爸媽媽對我很好 也讓我唸高職 我也沒和他兒子同房 她們也很理性就說把我當作女兒看待 感情的事情以後慢慢培養
家裡的叔叔知道我嫁人了 都很生氣 因為都認為我不要那個家 奶奶更是傷心到生病整年都在床上 她們也不准我回去 之後我一年也沒有回去
結果有一天 妹妹打給我說:奶奶要見我最後一面. 我當場傻住 我趕快到長庚醫院 奶奶已經沒有意識了 但是他口中還是一直唸我的名子
姑姑和叔叔看到我來 也都不理我 最後 晚上我奶奶就被宣告死亡 我一直哭 可是家裡的人都不準我哭 她們都認為是我把奶奶氣死的
連最後連孝衣也不讓我穿 我真的很難過 我奶奶從小大到大都很疼我 我一值和奶奶說不是我不要那個家 我是被逼的 我都沒好好孝順我的奶奶
我真的很難過 到現在事情經過10年了 我只要想到我的奶奶 我還是一直流眼淚
等到喪事辦完 叔叔發現到農會有一筆40多萬的帳未還 我那時候站出來說明當初我是怎麼被逼的 我也一值以為我爸爸有把那20萬拿去農會還錢
等到對質之後 我才知道我的爸爸並沒把那20萬還農會 叔叔們也知道我當時是這樣子被我逼迫的 我的心中很恨我的爸爸
是它讓我人生沒有夢想和理想 是他害我沒好好孝順我的奶奶 我奶奶也是因為關係到我才一直生病不會好而往生
在我回去我的家 過沒幾天 我的妹妹打電話給我一直大哭說 爸爸要把他送給別人當女兒 他不想
我回去找我爸理論 我爸說他養不起只好給別人養了喔 我說不用 我養 就這樣子我把我妹妹接出來 我也休學了 搬出來市區
那時的我才16歲 根本找不到好工作 我就去找了檳榔攤上班 而我也供應我妹妹唸高職 我一直以為妹妹為榮 因為在他小時候就說他一定要更努力 不要讓別人看不起 所以他每天都苦讀書
他從國小 國中都是第一名 他當然有獎學金 不過那獎學金都給我的爸爸拿去 我們也沒話好說 當他廿高職的時候 他也都是第一名
一直到他被保送屏科大 到現在也大學畢業了 也找一份不錯工作 他很感激我養他那麼多年 他是我門家族中 第一個唸完大學的人 而再也沒有人看不起他 可是他也不回去那個家 因為那個家對我門姊妹說 真的是很痛苦的回憶
在我17歲時後我認識我前夫 他大我7歲 交往一陣子的時候他帶我去見他的父母 他家中算小康 我還永遠記的我去他家中 他媽媽給我1句經典話 他問我在哪工作 我傻傻的回答說 我再賣檳榔
他回說 那和妓女有啥不一樣嗎 我不希望你門交往 說我太複雜了 他也去打聽我的事情 知道我的家中的複雜 也知道我的身上還背著媳婦的稱號
那時候的我也想和我那之前的離婚 可是我沒有滿18歲 我的爸爸不願意幫我蓋章 我就這樣子被我前夫媽媽看不起到現在
到我滿18歲那年 我終於恢復了單身的名稱 可是他媽媽還是不接受我 而我的前夫都很聽他媽媽的話 他也是從家中拿錢創業
他為了我在一起 公司和車子都給他媽媽控制 而我也把工作辭掉一起和我前夫從0開始打拼
當我20歲時候 我懷孕了 可是我們都沒固定的工作 我就想到去5分浦批發衣服 可是我門那時候唯一的現金只有1萬元
就去批發一萬元的衣服 而那些衣服是過季 很不好賣 每天早上3.4點起床 就要去早市場百攤 一件50元的賣有時候一天也只賣一件 最多也只有賣到6.700元
我一直懷孕到6.7個月還是艇著大肚子陪他去賣 有一天他媽媽把我門叫回去了 他又說一句很經典的話 他希望我把小孩拿掉 因為他說我一定會和我親生媽媽一樣生了小孩就跑掉
我很有骨氣的和他說 我自己會養一定不會跑 後來我的前夫有一個機會 有人要把店頂讓 可以先不用給錢 先讓我們營業之後在每個月攤還
我們就去做了 也賺了不少錢 而我的前夫就有了女人.........那對我一值可望有個幸福美滿的家庭是一個很大的打擊
小孩出生了 我也是自己生自己養 到最後3年前他提離婚 我也答應了
我也跑去南部了
這些事情 我小時後可能很恨我的爸爸 可是我長大之後都沒有恨
我不曾去恨過看不起我的 糟蹋我的人
雖然我才25歲 可是我經歷這些事情 我都很樂觀
我希望看到此文章的人 能和我一樣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中
喜.怒.哀.樂都是自己能控制的 至少我現在很快樂也很知足
因為我可以陪我最親愛的小孩長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