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沒看過這種人!
開頭就有點瞎
我就是收人的首長
拿這種[古]文出來
認識你也有兩年以上
別再PO這種無謂的文章了
QUOTE:
作者:戀香 回覆日期:2008-08-13 23:52:17
如果其他人跟你一樣厚臉皮,覺得妳自己都對,那我沒意見了!
↑ ↑ ↑ ↑ ↑
這句話什麼意思?
如果我認為該女是對的 我就厚臉皮?
這麼想用威脅的口氣來搏得大家對你的贊同嘛?可恥!
你的文章只是一昧的在批評對方
根本沒有過省思自己
你的 眾人皆知;無人不曉 怎麼來的?
智力999 拿光熱匕打武士出名的嘛?
還是利用BUG洗出一些東西來賣?
包容心?你有嘛?
人家三天有網公干你什麼事?
你在兩人還在一起的時候喜歡上另外一個女生 三秒都不到吧?
自己都說我"給"你的聖賢帳號
自己心甘情願給人 想怪誰?
話說回來 你給了人之後 還開上去收自己的分身用團掛 這樣對嘛?
我看你根本是在放長線釣大魚吧?
(直到認識了另一個女孩,而那個女孩,則是我跟你分手的導火線
那個女孩住台北,跟我都一樣國三
我跟你分手並不是他,而是你之前的所作所為,讓我困惑不已
剛好趁這個機會分手吧~)
矛盾點多到不行
為什麼就不能想想自己的所作所為?
要發這種文來損人不利己?
每次都是朋友、XXX、某某某密我說‥
難道自己女朋友的話就那麼不可信嘛
情感要建立在信任上
連基礎的信任都沒打好
試問如何相處下去?
QUOTE:
作者:戀香 回覆日期:2008-08-14 08:59:04
QUOTE:以上的大大~~~
作者:戀香 回覆日期:2008-08-14 08:59:04
還有麻煩請你前去看女方的文章一下下
對方從來不曾把男方當男友看待
請你自己去看清楚所有的回覆
如果沒有看清楚
就別亂偏袒了=ˇ=
QUOTE:
作者:戀香 回覆日期:2008-08-14 08:59:04
我想你是誤會的 我是男生
試問你從如何得知該女位不曾當男方為男友?
再請教我何處提到此事?
物歸原主 誰規定要的?
自己心甘情願給別人的東西 就沒權力
去"討"回來 更沒權力在這"砲"人
閣下只看到男方的說詞 並未相信該女所提及的 試問 這是不是 你維護你的朋友 立場有偏差?我也不想多談
連8591都可以申訴"不當來源"了
更何況是利用遊戲本身BUG來獲利?
這跟該女收不收男方的東西 心甘情願 不偷不搶 不勞而獲也沒什麼不對
如果要說的那麼強詞奪理 懷有偏袒之心的人是誰 就留給大家去評斷吧
QUOTE:我看過你說的那篇文章了....
作者:578909 回覆日期:2008-08-14 13:32:41
女方從未從男方那邊拿到任何東西!!
好,就算有穿過,但那都是男方為了開女方的玩
才"暫時"拿到女生的人物上去的!!!
男方不完人物了就把裝通通拿走了
男方的賺錢方式很明顯的就是bug
這一點知道的人很清楚^^
都有照片證明他確實有使用bug了呢
還有,他之前po的文章篇名叫"愛情,誰先背叛誰"
和他po這篇所使用的帳號是不同的
他在第一篇po的上面說對女生沒感情,那這篇怎麼如此深情款款?
是為了要讓別人同情?
很多事情不是看了看男生和女生的文章就知道的,
檯面下的事情,也只有真正清楚的人才知道真正的過程
希望不要有人只是單方面的看了文章和回覆,就定了女生的罪
毀謗罪?
既無指名道姓,何來毀謗之說?
先幼稚的是誰,先罵人的又是誰?
文章的真實性,根本不到10%
請各位大大仔細的看出矛盾之處再來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