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NO.1469970 李彩*(女士),買家李女士S1834457859( 領收中 鎖定 )此筆交易賣家表示有移交商品,您有將商品重新移交給他人,請您48小時內提供報警三聯單至客服中心,逾期客服將代領收,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