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炮該死 小孩成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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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罵人基本上就不對,以後注意點好。
不過樓主碰到這種事情還是先不要慌張的好,先上網查詢相關法律資料,了解後才不會因為緊張被欺騙。
稍微看了一下一些法律知識,如下,相信能幫助樓主。
果在網路上公開的說明 真實姓名理所當然會成立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及第310條的毀謗罪。
不過樓主碰到這種事情還是先不要慌張的好,先上網查詢相關法律資料,了解後才不會因為緊張被欺騙。
稍微看了一下一些法律知識,如下,相信能幫助樓主。
果在網路上公開的說明 真實姓名理所當然會成立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及第310條的毀謗罪。
1270941 2011-08-30 00:29:58
. 如果在網路上公開的說明 真實姓名理所當然會成立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及第310條的毀謗罪。
. 如果是暱稱,而大家都不知道這是在說哪一位也就是無法斷定為某人,則因為並沒有貶損到他人的在社會上的評價,就不會有為公然侮辱罪或毀謗罪的問題。如果為公司行號名稱或影射,則不在此限。
我想說網路上那些一直嗆來嗆去,每天廣來廣去的....那些人如果有被告就不會一推閒閒沒事的人在那邊廣播一推什麼髒話的..
公然侮辱,是指在「公開、公然」的場合下,也就是在眾人可以共同見聞的情況下,所以如果你是密語那並不具備構成條件!再來就算是,可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但恐嚇取財刑法第 346 條 (恐嚇取財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你自己看看哪一個罪比較嚴重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你自己看看哪一個罪比較嚴重
1385556 2011-08-31 10:19:22
所以報警就對了
我是律師,把你帳號交出來給我保管 =3=
你被騙人 你嗆他 有第三人聽到?
沒有人會為那種事上法院 會被笑。。。那個有夠愚蠢
沒有人會為那種事上法院 會被笑。。。那個有夠愚蠢
就事論事,
我說板大呀,妳罵他,侮辱、毀謗罪,如果他真的告是可以的,
但是他要脅你這是有涉及到恐嚇、威脅,你要告也是可以的(這程序不是和解),
當然告到最後也許互相都會賠償(不滿6個月不會關),
板大,遊戲雖然是遊戲,留點口德好,現在網路遊戲問題已經被重視,
多看新聞,曾經幾個大學生在論壇留言罵人(因為某事在吵),剛好真的對方律師又有權的,賠了幾萬(台幣)[真人真事新聞有報]
另外,區區電話聽起來成年人就嚇到,還給對方3千點還真..,
只能說你家有錢了!!
我說板大呀,妳罵他,侮辱、毀謗罪,如果他真的告是可以的,
但是他要脅你這是有涉及到恐嚇、威脅,你要告也是可以的(這程序不是和解),
當然告到最後也許互相都會賠償(不滿6個月不會關),
板大,遊戲雖然是遊戲,留點口德好,現在網路遊戲問題已經被重視,
多看新聞,曾經幾個大學生在論壇留言罵人(因為某事在吵),剛好真的對方律師又有權的,賠了幾萬(台幣)[真人真事新聞有報]
另外,區區電話聽起來成年人就嚇到,還給對方3千點還真..,
只能說你家有錢了!!
樓主回覆 2011-09-02 23:24:18
0.0 不給就要被告 我還沒滿18不能告他
87421 2011-09-03 02:35:40
你未滿18,你父母滿18吧= =”,
不給就被告,那就給他告阿...
我也遇過像你這樣的
我是直接黑名單啦
下次別看到太貴就嗆
我朋友也這樣直接去告別人
搞得被告 不能玩遊戲了 哈哈
國中生就嗆我們....
我是直接黑名單啦
下次別看到太貴就嗆
我朋友也這樣直接去告別人
搞得被告 不能玩遊戲了 哈哈
國中生就嗆我們....
以後完楓之谷被罵髒話就趕快拍照吧.........
東西太貴本身就別買就好 , 怕他告你當初就別嗆阿= ="
有些人只會用一些話 (恐嚇) 所以別再上當了~"~
有些人只會用一些話 (恐嚇) 所以別再上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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