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樓 2011-03-25 04:03:29 Re:救命阿!!急~~~
樓主犯了最大的錯誤是買下這種不安全的帳號 而且還是被鎖的 這是第一點
再來如果您確定是賣方登入遊戲帳號並更改
那賣方就犯法囉 帳號為電磁紀錄 但因為您已購買 此電磁紀錄已經屬於您之動產
而賣方又未經您允許的情況下 進行登入並更改帳密的動作
已經違反了刑法第358條規定:「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並科五萬元以下罰金。」
再來賣方登入後 又竊取您帳號裡的虛擬寶物又犯了刑法第359條之「無故取得電磁記錄罪: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樓主可以先向該遊戲公司申請遊戲中歷程紀錄調資料前必須先填寫遊戲帳號資料調閱申請書填寫玩寄回遊戲公司 當遊戲公司確認調閱人為本人就會寄資料來
注意 資料一定要齊全
等資料寄來時 您就可以拿這份資料至住家附近之派出所報案 並填寫報案三聯單
記得一定要填報案三聯單 不然一般這種小案子 阿Sir大叔都會叫你備案就好 想吃案
填寫完報案三聯單之後警察會詢問你被盜過程
什麼時候上線才發現被盜 被盜之前做了什麼動作 您說的越詳細越好
被盜之前最後一次的上線時間地點 交易時間 交易對象 交易對話檔
能電腦印下來的你都帶著 並多影印一份包括遊戲公司寄來的資料
因為交出去警察就不會退回 所以多影印一份比較好
並把印下來的資料跟遊戲公司所寄來的資料 一起交給警方
帶身分證 印章 未滿18歲需監護人陪同 (別因為要父母陪同 就害怕不敢報案 因為此事關係到您的權益 而您又有損失 所以加油別害怕!!!)
等警察打完偵訊紀錄 會請您看一遍 有想到任何要補充的 不要怕 跟警察說請他補上去
警察印下來看完確定沒問題後 簽名蓋章 報案程序就完成了 警方就會依妨礙電腦罪偵辦
接下來就回家等消息了 當警方查到那位賣家的資料並確實是他的所做所為
就會通知您到警局進行偵訊問話 流程大致上是這樣
當然破案後 因上述兩項罪 是屬於告訴乃論罪 您可以考慮要不要撤銷告訴
加油 別害怕 這種惡劣的賣家並盜取他人帳號的人 就要抵制他 並給他一點教訓 不然這種人永遠得不到教訓 就會在尋找下一位受害者
並祝您 早日偵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