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 樓 2010-03-20 05:54:06 Re:自己做錯還威脅我要報警
這筆交易明顯是意思表示正確, 但錯誤交付.
兩者合意, 以5000塊成交..
也就是說, 雙方在文字上, 都確定以5000塊成交.
那麼法律上即無所謂的詐騙問題...
剩下的問題, 即是雙方交付足額的物品, 與金額.
此筆交易, 在法律上, 並未完成交易, 因為意思表示是 5000塊.
事實上, 買家只交付 500. 而賣家已經全額交付物品.
若買家拒不付完款, 那麼買賣的意思表示則不成立, 此筆交易即宣告失效.
此時買家與賣家, 均要返還已交負之金額與物品...
此時, 買方雙方均有義務退錢與退貨.
若一方拒不返還物品或金額, 恐怕會吃上侵佔的官司..
換句話說, 此筆交易多餘款項, 不付完或不退貨, 會有侵佔的問題
賣方有權要求買家付足額款項於賣家.
若買家一時貪心拒絕, 恐怕會吃上侵佔官司.
1. 賣家會先簡訊或公示送達買家. (存證信函)
2. 賣家接下來會請警方出面通知, 要求買家處理, 付餘額或退還物品.
3. 買家若拒不處理, 或置之不理, 賣家即會控告買家侵佔.
所以, 小朋友別太貪心..
為了一個不可能得到的東西, 吃上官司...
划不划算, 你自己看著辦..
(詳細請參考民法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