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 應該查一下法律追訴期
看看追訴期過ㄌ沒 這種人 不能留在社會上做亂
最該做ㄉ應該是 訴諸法律 讓她到裡面 享受一下強姦犯ㄉ待遇
個人淺見 一定要讓他有所 處罰
就是我朋友不要呀..
我們也一直勸她告那男的
她不要 她說過去就算了 ..
那.. 她都這樣說了 我們也無法說什麼
謝謝大大留言^_^
ㄝ對 不能免強當事人 這樣弒二度傷害
算ㄌ過去就過去ㄌ 在想在淦ㄝ沒用ㄌ
現在過ㄉ幸福快樂最重要唷 加油
祝福他一直幸福ㄎㄎ ^^
是啊~
她現在真的很幸福呢^^~
幸福的不在讓人那麼擔心
讓我們這群朋友都放了一顆大石頭~
謝謝大大的祝福
也謝謝大大的留言^_^